计划财务装备部
(1)制定实施全市检察机关财务和装备规划,对全市检察机关计划财务装备工作实行统一管理。
(2)编制市人民检察院支出规划和部门预决算。
(3)负责市人民检察院本级财务管理、国有资产管理、政府采购等工作。
(4)对全市检察机关财务工作进行内部审计。
(5)开展预算执行监督、专项检查考核工作。
(6)协助财政部门,对全市检察机关预决算编报和相关财务管理进行监督。